福建397所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9-01-02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本报福州1月1日讯(记者 龙超凡)从今天起,福建全省397所中小学的体育场馆正式向社会开放,市民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,可到开放场馆学校进行锻炼和健身活动。体育部门将从体彩公益金中划拨一定资金支持开放学校,每校每年一次性获得2万元经费补助。

  该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今天联合下发的通知称,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前提是优先保障师生正常的教学、工作、生活秩序和安全,主要在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开放,开放的重点是室外运动场地,服务的主要对象是所在地(社区、乡镇)青少年。泉州市55所开放场馆学校将确保在公休日、节假日和寒暑假全天向社会开放。此外,厦门市除工读学校和个别情况特殊经批准的学校外,中小学校的体育场馆已于2004年向社会开放。

  据介绍,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还将购买公众责任险,开展活动时发生的因场馆设施和管理等原因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,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经济损失。另外,该省还将把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扩大到乡镇一级,到今年7月前,全省每个社区、每个乡镇都将有1至2所学校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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